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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“解放思想,埋头实干” 大讨论综述材料的通知 第二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和第三批试点工作单位: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通知要求,请各参学单位于3月31日上午12:00时前,交一篇开展“解放思想,埋头实干”大讨论的综述材料到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。材料要求: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“解放思想,埋头实干”大讨论的做法和初步取得的成效。 联系人:刘杰、成联俊,联系电话:13885155156。报送材料一律通过邮箱报送,邮箱(gynmkfb@163.com)。 中共南明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 |